国知办函规字〔2021〕522号
各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知識産權局,四川省知識産權服務促進中心:
根据工作计划,2021年继续开展全国專利调查工作。该工作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,批准文号:国统制﹝2021﹞63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調查對象
2021年全国專利调查对象涉及全国25个省(区、市)拥有有效專利的專利权人及相关專利信息。调查样本及问卷另行提供。
二、調查安排
(一)采取全国统一规划、地方分块实施的方法进行。统一制定调查问卷,并与有关地方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專利调查项目合同,约定工作内容、进度、经费等事项。
(二)采用網絡填答方式,項目承擔單位負責組織調查對象填答調查問卷,並開展督促及核查工作。我局將對調查問卷進行複核,對有疑問或不合格的問卷退回重新調查核實。
(三)調查完成後,總結調查情況,按需反饋調查數據。
三、有關要求
(一)此次调查是掌握我国專利活动状况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、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,务必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,精心组织,切实防止瞒报、漏报、虚报等现象发生。
(二)此次調查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》保護,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,真實、准確、完整、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。
(三)要明確分管局領導,指派專門處室具體負責調查工作,科學安排時間進度,認真完成調查人員培訓、調查問卷發放、中期檢查、回收工作,確保8月15日前完成調查主體工作,同時報送調查工作情況報告。
(四)要嚴格經費管理,專款專用,並根據財務制度,及時返還相關結算票據及項目經費決算報告。
特此通知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
2021年6月10日
(联系人及电话:战略规划司 杨轩 李凤新 010—62086835)